- 珠三角10万农民工组摩托车大军返乡(组图) 评论4504条
- 李庄曝"诉辩交易" 指责有关部门失信 评论3818条
- 江苏2千名教师被强捐两月工资作政府基金 评论3237条
- 重庆将建女子交巡警队 配兰博基尼警车(组图) 评论2928条
- 上海"困难党员"住所曝光 疑是复式豪宅(图) 评论2459条
提到地下空间,青年人会联想到地铁和地下商城,中老年人则会联想到人民防空工程。地平线以下的空间就是地下空间吗?
UC:您怎样看待地下城市的商业化与其固有的人防工程性质之间的关系?中国地下城市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阻碍是什么?
束:人防工程原来是指人民防空工程,主要为防御战争灾害而规划建设。中国的人防工程经历了“人防”与“民防”的重大变革。1978年开始逐步过渡到发展民防工程,即在城市和平时期,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在防御各种自然灾害、技术灾害、人为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有效作用。因此,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要结合城市交通、防灾、市政、仓储等设施,充分发挥和平时期的作用。我国已经建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投资人直接享受投资收益。
一个焦点问题是:如果民营资本介入道路、广场、绿地这些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就会涉及两个权属问题。第一,是这些公共绿地的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如何获取。比如说在人民广场的下面,民营资本来投资建设商场和车库,怎样获取广场下面的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这需要一个过程,首先是政府应编制规划、制定政策,让开发商通过合法的手续申请办理获取划定地块的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政府可以赋予开发商应承担的义务。当然,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获取还涉及使用金和登记手续问题。第二是建成后的地下空间设施的产权问题。企业拥有地下空间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没有地面土地使用权,按照原有法规就不能进行权属登记。上海市已经进行了研究试点,并在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我认为,权属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法规去限定和规范,关键是如何通过法规建设和政策引导,鼓励民营资本来开发利用城市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资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UC:您在日本多年从事地下空间的研究,日本的地下空间建设以使地下城市完全贯通,市民从住宅前往工作地点实现在地下完全穿行为目标,是比较成熟和先进的模式。请您介绍一下国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情况。
束:我把国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经验归纳成北美、西欧、亚洲三种典型模式,由于地域、经济、社会、文明、气候的差异,形成各自的显著特点。北美主要是指美国和加拿大。美国有一种创新性和先导性的发展模式:当城市发展到一个阶段,高架道路成为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时,就把它拆掉搬入地下去。波士顿有一段1970年代建设的高架道路,尽管建成后的很长时间内改善了城市交通状态,但也使沿街最繁华的地段活力减弱,房地产使用效率下降,人气不足,逐渐形成“空洞化”。为了使这一城市中心地区再生,市政府下决心把高架道路转入地下,并与周边建筑地下室连通,地面营造景观和绿化,恢复了生机与活力。

加拿大蒙特利尔和多伦多,为了克服恶劣气候和创造舒适生活环境,将地下街、地铁车站、地下人行道连接成地下网络
加拿大是北方国家,有持续五个月以上漫长低温的冬天,人们的出行、生活、工作都不便利。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借助承办世博会的契机,蒙特利尔市建设了一条环状地铁线,并将车站与周边地块开发互动,车站周边地块通过地下公共步行通道连接形成网络,把每一栋大型建筑物的地下室都联系起来,在建筑之间加一个天顶,同时建设下沉式广场,营造共享空间,贯通商业区域,形成真正的地下城市。政府免费提供地面道路广场和绿地的地下空间使用权,制定技术标准,要求必须满足公共步行需要,规定开闭门时间,由开发商付出建设和管理费用,保障安全管理,为社会承担公共义务。这种通过政策法规引导民间企业参与城市地下公共空间开发建设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欧洲模式的典型是巴黎,拉德芳斯的“双层城市”非常有特色。这个现代化新城的地下空间建设得非常清晰,把轨道交通、道路和静态交通全部放在地下,地面只有绿地、公共活动空间、喷水池等景观设施。建筑物有六层地下室,各种设备设施放在地下。道路下部建成共同沟,城市生命线铺设在其中,真正实现了“双层城市”的梦想!巴黎的第二个案例是市中心的中央商场大改造。随着城市的发展,中央市场旧的功能衰退,活力降低。规划中有两条轨道交通线路将通过此地,利用轨道交通建设机会进行了大规模的再开发,把地面规划建设成开放型公共绿地,把所有交通、商业、服务设施放在地下,开发建设四层地下空间和大型下沉式广场,外形上营造了现代、近代和古代风貌的和谐展示,历史风貌的保护也非常好。
亚洲的典型是日本。日本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方面最大的成就在于轨道交通与地下街。随着轨道交通的建设,通过地下街的方式整合道路地下空间资源。1957年大阪地下街的名称被翻译成英文“underground shopping centre”,在国际上美名传扬。城市发展当中逐步形成了非常成熟的一套理论方法和建设体系。因为土地是公用的,政府把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拿出来,提供解决交通问题的资金,让有名的商户品牌店加入,与轨道交通公司和政府机构三方合作成立了“地下街株式会社”,进行系统地开发。
日本地下空间的相关法规很健全。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日本研究了地表下50米以下的深层地下空间利用。2001年,颁布实施了《大深度地下使用特别措施法》,把私有土地地下50米以下的空间使用权无偿提供给公共事业使用。这是一个重大突破,解决了私有土地制度下实施公共工程的权属问题瓶颈。因为土地产权所有者的反对,日本曾有几条地铁线路耗时十几年才修通。中国应该借鉴这种法规,国有土地批租以后,变成个人或团体、民营组织来使用土地,一定要提出一个空间使用权属的范围,使地下空间开发通过该地块时,使用权所有者不能提出无理要求。
UC:上海市地下空间的发展是如何推进的?您参与了上海世博园区的地下空间规划工作,世博园区地下空间开发有哪些特点?您关注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新问题是什么?
束:上海已经研究编制了《上海市地下空间概念规划》,把上海市地下空间的发展方针、目标、策略以及重要的发展地域、设施和近期要建设的项目,都已经确定并通过市政府批准,正在实施当中,重点地区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在逐步地展开。一个核心、四个分中心、八个重点地区的地下空间网络就是这个规划当中提出的,上海市将按照这个大的空间布局来进行开发,重点推进。
我认为世博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一定要为演绎世博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服务。首先要科学地确定世博地下空间的功能,思考什么设施放在地下能让城市的空间更科学合理。目前已经规划了市政综合管沟、能源中心和地下能源利用技术,并通过一系列科学的诱导系统,使人们进入世博园后能快速地向周边场馆集散。世博轴地上地下各两层,并且与周边连通,而一些市政、交通、能源、环境等人们不必直接使用的设施则放在地下。其次,在体系上,我们吸取很多经验教训(比如浦东陆家嘴地区建筑群没有地下连通),在世博园区中突出永久性场馆及功能区域之间的连通,形成地下网络。在空间的布局体系上、功能设施之间的联系上,要多下功夫。再次,空间的形态、环境的营造、新技术的应用,应该为演绎主题服务,创造空间形态,把其他的概念和技术集成起来。世博轴里面的“阳光谷”就是把阳光引到地下,世博轴的地下一层有个开敞空间,便于防灾和与外面景观的过渡。主题馆的设计也有类似考虑,原来的船坞也进行了地下空间的再开发利用。总之,世博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具有很多创新的理念和技术,让我们期待吧!
我最近还在进行另一个科研项目,即如何建立一套地下空间使用安全的评价体系与实施办法。上海现在已经有3000多万平方米的各类地下空间设施在使用,地下空间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大量的人流要进入地下形成集聚。因此,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安全问题不仅要关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关注使用安全也很重要。人流密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恐怖袭击、设备故障,都可能引发次生灾害。所以,我们要建立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来评价各种功能业态下的地下空间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和安全隐患,进一步研究提出如何来实施评价的推进办法,以及进一步改善、符合安全要求的技术策略,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地下空间资源的使用安全。 (本文来源:城市规划网)
(本文来源:网易探索 )